近日,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保险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并表示为进一步防范风险和深化改革,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和监管机制,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保监会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将发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于2018年4月1日起实施新的管理办法,让保险资金紧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上。

  据悉,保监会明确保险资金目标在运作上。保监会表示,险资服务于保险行业。对于保险资金要坚持独立运作原则,股东不得违法违规干预保险资金运用工作。并严格保险机构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法规约束,进一步明确应当遵守证券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明确保险资金运用信息披露要求。

  保监会还细化了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的登记、托管、交易等监管事项,将进一步规范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的行为,包括禁止受托资金转委托和提供通道服务等行为,切实加强去嵌套、去杠杆和去通道工作。

  此外,保监会表示允许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允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私募基金,允许保险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同时,保监会也指出会强化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根据一般股票投资、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等不同情形实施差别监管,并要求保险机构对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等。

  从具体信息来看,资金运用比例将有一定程度改进,资管产品将实施注册制管理。首先是资管产品方面,保监会明确了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行注册制管理,债权投资计划等产品发行将备案制改为注册制。

  在资金运用比例方面也有一定程度的改进,保监会将根据资金运用实际情况,对保险资产的分类、品种以及相关比例等进行调整。

  在人事方面,保监会表示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职由事前核准改为事后报告,加强对委托人监管,明确要求保险公司的首席投资官由分管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等。

  数据显示,2017年,保险业资产总规模为16.75万亿元,同比上涨10.80%,保险机构资金运用余额为14.92万亿元,同比上涨11.42%。保险资金实现投资收益8352.13亿元,投资收益率为5.77%,预计利润总额2567.1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