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监管之下,保险业严字当头,保监会罚单发不停。仅2017年,原保监会一共处罚机构720家次,处罚人员1046人次。罚款共计1.5亿元,同比增长56.1%,撤销任职资格18人,行业禁入4人。
进入2018年,这一趋势显然得以延续。慧保天下精心梳理了2018年1-7月保监系统的全部罚单,统计结果显示,银保监会机关以及35个保监局在7个月的时间内累计发出656张罚单,合计罚款逾13227.9万元,其中针对机构罚款8377.3万元,针对责任人的罚款又高达2425.3万元。
2018年严监管态势丝毫不减,保险机构又该如何小心规避?别着急,慧保天下也梳理了所有保单的处罚事由。不过坏消息是,除最常见的给予消费者保险合同以外利益,编制虚假报表、资料,虚列费用之外,监管的处罚事由几乎涉及方方面面,处罚的标准似乎也因地而异。保险机构须加倍小心谨慎啦。
处罚事由五花八门
从目前来看,监管系统对于每种处罚事由并没有统一定义,各地保监局对待具体案例的处罚事由描述也因此大不相同,但整体来看,监管处罚事由可谓涉及方方面面。
频率最高者外乎以下几种:
给予消费者保险合同以外利益(最典型者莫过于产说会现场投保送礼,车险返佣,以及返还积分等)
编制虚假报表、资料等
虚列费用/套取费用/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和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但除此之外,其实也包括保险业务的方方面面,保险机构须格外谨慎。
销售误导类:
电销工作人员使用不实表述向投保人促销
电销工作人员未告知保险合同重要情况
保险公司内勤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包括声称限时限量销售,实际并非限时限量销售。
以承诺保证收益、将保险概念与银行存款概念混淆等方式宣传销售保险产品
以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的方式进行宣传
不实炒作停售
业务不规范:
编制虚假回访录音
未按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中介公司未开立独立的代收保险费账户
未制作规范的客户告知书
未建立完整规范业务档案
未如实记载投保人信息等保险业务事项
财务账簿未能如实记载该业务保费收取真实状况
承保团体健康保险未书面告知每个被保险人其参保情况及相关权益
超出核准的经营区域从事业务活动
与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机构开展合作
向未在本公司执业登记人员发放佣金
用人不当类:
机构负责人未取得高管任职资格
临时负责人任期超3个月
委托未持有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
变更事项未及时通知监管,或未经批准就擅自变更类:
未经审批设立专门职场经营电销业务(人保财险贵州省分公司、贵阳分公司)合计被罚40万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地址
分支机构设立未报告
未书面报告分支机构名称变更
未严格执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执业登记制度(公估公司)
未报告主要股东变更情况
其他类:
编造保险事故。例如,青岛保监罚〔2018〕9号显示,中路财险平度支公经理谎称其名下车辆发生单方碰撞护栏事故,申请理赔。结果经调查,报案事故为虚假事故,车辆实际出险时间不在商业车险保单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