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这6张监管函,相较于之前的很多监管函而言,着眼点往往都是一些“小”问题,例如保险公司某个产品存在不实宣传的问题,某个产品信息未能及时在官网披露的问题,某个分公司存在超业务范围经营的问题……而据了解,以往类似情况往往都是由保监局发函,要求对方改正,且很多不会对外公开。
监管大变阵之下,事情正在发生微妙的变化,“严监管”不只是说说那么简单。
这一次监管连发6张监管函,而上一次还是在7月,中间整整隔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期间并没有发布任何一张监管函。
消费者投诉成重要导火索。从银保监会发布的监管函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所涉及的7家保险公司中,多是因为被消费者投诉引起监管调查,进而被下发监管函。安心财险、泰康在线以及百年人寿都是如此。而翻看之前的监管函,多是因为监管按照有关部署对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才下发监管函的。
互联网保险成重灾区。从监管函下发的事由来看,互联网保险已经成为了监管关注的重要领域。上述提及的由于消费者投诉而引起监管关注并检查的三家公司,安心财险、泰康在线以及百年人寿都是因为互联网保险经营中存在某些不规范之处,才被下发监管函。
“宣传不实”被重点关注。宣传内容与产品实际情况不符是保险公司被消费者投诉的主要原因。例如安心财险,主要就是因为一款产品“存在客服咨询答复与保险条款规定、网页宣传内容不一致的情况”。
而泰康在线,也是因为类似原因,监管函称其一款产品“在支付宝平台的宣传页面内容,包括‘不限病种,突破医保限制’、‘不限用药’、‘不限治疗方式’等,存在与该险种备案条款《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中高端医疗保险(2017版)条款》不相符的情况”。
有关信息须及时披露、报告。百年人寿虽然也是因为互联网保险产品被罚,但原因却与安心财险、泰康在线两家有所不同,其是因为未能及时将一款互联网保险产品信息放在官方网站“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专栏”中进行披露。
而中邮人寿则是因为公司在境外投资业务中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违反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保监发〔2012〕93号)中关于委托人报告事项的有关规定。
关联交易依然被重点关注。公司治理问题依然是监管重点,在6封监管函中,安诚财险就是因为2018年4月9日至7月2日,银保监会对该公司关联交易方面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查实其在关联交易识别、审核、报告、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才被下发监管函的。公司治理问题依然不容小觑。
严禁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众诚车险的情况较为特殊,其是因为广东分公司存在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情况被下发监管函的。
高标准处罚。新华保险成为了“银保监保罚决字〔2018〕1号”的处罚对象,就原因而言,是因为其被查实存在欺骗投保人、编制提供虚假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三大问题。银保监会对其的处罚可谓丝毫不手软:对公司罚款共计11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警告并处以罚款也达到了117万元。
其实这种结果早有苗头,了2018年1-7月保监系统的全部罚单,统计结果显示,银保监会机关以及35个保监局在7个月的时间内累计发出656张罚单,合计罚款逾13227.9万元,其中针对机构罚款8377.3万元,针对责任人的罚款又高达2425.3万元。
从上述情况来看,不难发现一个趋势,监管函关注的问题变“小”了。纵观以往,保监会发布的监管函基本都颇具行业代表性,且相对比较复杂,而此次的6张监管函,大多关注的都是非常细节的问题。
据一位熟悉监管的人士介绍,行政处罚针对的是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而监管函有所不同,主要针对两种情况:一是违反了法律法规,但是不足以处以行政处罚的;二是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对其处罚没有依据,但其行为明显不当或者侵害消费者权益或者造成风险。另外还有一种较为特殊的情况,就是作为行政处理,指的是对其采取一种行政强制,要求去做什么,改正什么,不得做什么。
以前的与行政处理有关的监管函,主要是各保监局发监管函,而且往往不公开,所以难以被媒体注意,而此次,通过银保监会官网发监管函,无疑是提高了监管函的效力,可以更好的从总公司角度就把问题解决掉。
当然,这在某种程度上,也表明了监管部门的一种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正值银保监会系统“三定”的关键时期。据媒体报道,10月8日,银保监会“三定”终于取得实质性进展,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三定”方案在银保监会的内部会议上被正式公布;而到10月18日,各地银监局、保监局负责人赴京开会,各地合并之后的新的银保监局的负责人任命也得以揭晓。不过,监管“三定”仍未结束,之后银保监会会机关、各地派出机构的各岗位的人事调整还有待进一步展开。
对于银行、保险业而言,这是一个关键时期,对于监管队伍来说,这也是一个关键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