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银保监局联合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在烟台市开展巨灾保险试点。为有效防止因灾返贫、因灾致贫,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山东银保监局联合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积极探索山东巨灾保险模式和路径,以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为依托,选择烟台市作为巨灾保险试点,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发挥保险保障行业杠杆作用,有效分散自然灾害导致的巨额损失。共为烟台市650万常住人口及外来人员提供超6亿元的民生救助和巨灾保险保障。方案根据烟台气候实际,将巨灾保险责任范围拓展至核电站核辐射风险,将因暴风、暴雨、洪涝、干旱、风雹、低温冷冻、雪灾、等17种自然灾害引发核电事故造成的居民转移安置费用纳入保障范围。同时,方案积极引导保险机构履行社会职责,坚持“保本微利”经营原则,未因附加巨灾风险保障增加保费,有效缓解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