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决策部署和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工作要求,近日,深圳银保监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圳银行业保险业推动蓝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四个方面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强化海洋产业的金融支持。一是聚焦重点领域。支持海洋产业转型和科技创新,推动海洋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和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落实生态环保要求,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支持深圳构建“一区两支撑”的蓝色金融新发展格局。二是健全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鼓励设立金融专业部门和特色分支机构;创新信贷和保险产品服务,积极开展涉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开发涉海交通运输、海洋资源开发等新型保险产品;创新融资渠道,探索“贷款+外部直投”模式。三是提升管理水平。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建立专门统计和评价机制,研究发布“深圳蓝色金融指数”;加强风险管控,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四是构建良好生态。加强政府、企业、银行保险机构的信息共享,推动搭建海洋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制定地方蓝色金融标准和蓝色经济产业目录;推动建立优质蓝色项目数据库;推动政府出台蓝色金融奖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