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综合改革以来,辽宁辖内各财产保险公司积极落实改革部署和要求,“降价、增保、提质”阶段性目标全面达成,“巩固、优化、创新”工作目标持续推进,消费者获得实实在在改革红利,行业发展结构明显改善。为进一步规范辖内车险市场秩序,辽宁银保监局印发通知,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一是务必守牢合规底线。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牢固树立合规经营理念,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要求。不得忽视内控合规和风险管控,盲目拼规模、抢份额。不得脱离公司发展基础和市场承受能力,向分支机构下达不切实际的保费增长任务。不得偏离精算定价基础,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车险产品,开展不正当竞争。保险行业协会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市场稳定。
 
       二是严格压实主体责任。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自觉承担起维护车险市场秩序的主体责任。严格费用预算、审批、核算、审计等内控管理,据实列支各项经营管理费用,强化手续费核算管控。严格对车险中介业务合规性管控,履行好对中介机构及个人的授权和管理责任。严格执行报批报备的车险条款费率,不得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三是着力做好保险保障。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高度重视摩托车、营运车等高风险车辆保险承保服务工作。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得拒保、变相拒保、拖延承保交强险或捆绑搭售商业险,确保实现应保尽保。积极承保摩托车、营运车等高风险车辆商业保险,促进商业车险愿保尽保。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积极探索开展风险减量管理,逐步改善高风险车辆业务经营状况。
 
       四是强化动态回溯监管。持续做好车险市场动态监测,重点关注辖内各机构费用水平,强化车险费率执行情况监管。针对回溯发现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车险手续费率出现较大偏离的机构,及时责成其进行风险纠偏,涉嫌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五是务必保持高压态势。持续保持车险监管高压态势,对带头投费用、抢市场的机构,迅速采取有力监管措施,打早打小,防止个别机构行为影响整个辖区车险市场稳定。运用好现场检查手段,重点选取费用及赔付情况异常、市场份额异动、市场反映问题较多的地区和机构进行检查,以强有力监管,确保车险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