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29日发布消息,近日召开的中国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四十次工作会议指出,当前中国保险业偿付能力总体充足。三季度末,纳入该会议审议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指标显著高于达标线。
按照中国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规程,该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例行会议,分析评估行业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审议和决定偿付能力监管措施。
官方披露的数据显示,三季度末,纳入本次会议审议的167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53%,比上季度末下降1.7个百分点;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1%,比上季度末下降0.7个百分点。综合充足率和核心充足率均显著高于100%和50%的偿付能力达标线。
具体而言,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77%、247%和331%。
在中国保险业三季度各项主要指标运行平稳的同时,行业回归本源、转型升级也取得阶段性成效。据统计,人身险长期保障型产品占比持续上升,万能险占比逐步下降,保险业风险抵御能力正稳步提升。
与此同时,167家公司实际资本合计达到3.2万亿元(人民币,下同),较上季度末增加1282亿元;综合偿付能力溢额1.9万亿元,较上季度末增加720亿元。
官方强调,当前中国保险业风险总体可控,但风险形势依然严峻。为此,保监会连日来针对行业公司治理等问题下发了多份监管函,并发文要求财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全面实施总精算师制度,加强防范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