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强监管”持续。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从年初至“3·15”前夕,监管系统共处罚60余家保险机构(险企、中介)及279人次,合计罚款4779万元。

  从处罚原因来看,寿险公司多因销售误导被罚,财险公司多因虚列费用被罚。除此之外,保险机构还因客户信息不真实、未按照规定报送或保管产品说明会录音录像资料、保险代理人代替投保人签合同、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未经审批设立专门职场经营电销业务等问题受到处罚。

  引人注意的是,历年“开门红”期间,部分险企营销员通过朋友圈等平台造谣、诋毁同业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今年3月份的一则处罚函中,一营销员因“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的方式进行宣传”被罚款2000元。

  寿险:多因销售误导被罚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份,监管部门罚款金额较多,合计罚款2478.9万元;2月份,监管系统合计罚款约2071万元;3月1日至14日,监管系统合计罚款282万元。

  从处罚原因来看,寿险公司及相关业务人员多因销售误导而被监管处罚,包括欺骗投保人、夸大宣传、承诺收益、设计制作的宣传资料中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宣传、使用的课件中存在虚假记载等。

  例如,宁波当地监管部门1月份对某险企下发的处罚函显示,经查,该险企宁波分公司召开的产品说明会未说明万能险“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实际保单账户利益可能低于中、高档利益演示”,未按高中低三档对万能险进行利益演示,使用“存钱”、“利息”等不规范用语。上述产品说明会共成交保单6份,涉及保费52.71万元。

  再如,1月份,四川当地监管部门发现某寿险公司四川分公司及乐山中心支公司存在如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该险企四川分公司个险营销部设计制作的宣传资料中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宣传;二是该险企在乐山银保产说会使用的课件中存在虚假记载。

  事实上,销售误导一直是保险业一大顽疾。数据显示,2017年,监管系统共接收人身险销售投诉21329件,占人身险投诉总量的46%,主要反映的是夸大保险责任或收益、隐瞒保险期限和不按期交费的后果、隐瞒解约损失和满期给付年限、虚假宣传等问题。

  除销售误导外,今年以来,多家寿险公司也因为虚列费用被罚。例如,某险企宁波分公司虚列会议费、餐费、住宿费483.92万元,实际用于业务拓展和渠道维护。再如,某险企通过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列支费用;另一家险企聊城中心支公司通过提高银保客户经理的绩效工资发放,并指使银保客户经理将提高的部分退回该公司的方式列支费用。

  除上述两大原因之外,寿险公司今年以来受处罚的原因还包括客户信息不真实、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产品说明会录音录像资料且逾期不改正、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存在保险代理人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问题等。

  值得一提的是,历年“开门红”期间,部分险企营销员通过朋友圈等平台造谣、诋毁同业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今年3月份的一则处罚函中,一营销员因“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的方式进行宣传”被罚款2000元。

  产险:多因“虚列费用”被罚

  与寿险有些类似,不少财险因虚列费用被监管处罚。

  车险市场以高费用为手段开展恶性竞争的问题尤为突出,个别公司把赔付率下降带来的改革红利异化为竞争的本钱,导致车险费用水平居高不下。

  具体来看,1月29日发布的监管函显示,2017年1月至10月,渤海财险南阳中心支公司通过虚列服务费、办公用品费、电子设备运转费、绿化费、除雪费、宣传用品费等经济事项报销套取费用,用于日常经营运转、渠道维护建设和业务发展。

  此外,宁波监管机构做出的处罚函也表示,经查,利宝保险宁波中心支公司存在如下违法行为:2017年3月至5月,利宝保险宁波中心支公司通过提高物品采购单价的方式,虚列业务宣传费8.2万元,套取资金用于渠道业务车险销售激励。

  此外,海南省监管部门地区发现,华安财险海南分公司存在虚列费用等违法行为,并对华安财险海南分公司2016年1月份至2017年4月份业务进行调查,发现其虚列劳务费657.44万元及部分业务招待费用在差旅费科目下列支1.4万元。

  除上述几家财险公司之外,某大型财险公司杭州支公司部分保单按照商业车险保单保费1%-22%不等的比例,或者按照每份商业车险保单50元-1500元不等的固定金额,逐单计提并向相关汽车销售公司支付费用,共涉及商业车险保单2828份,商业车险保费2229万元。

  “市场有些公司存在承保理赔数据虚假、经营费用虚假问题,有些公司存在偿付能力虚假、资本信息虚假等问题,严重损害投资者和广大消费者利益,也导致监管政策难以落实到位。有的公司没有充分运用科学考核机制引导员工树立理性竞争理念,仅仅将经营费用与保费规模密切挂钩,没有将效益指标作为重要考核内容,造成公司盲目扩张保费规模,从而容易积累风险”,监管机构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