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召开了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42次工作会议,会议由银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主持。据悉,本次会议分析研究了一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审议了一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和对部分公司的监管措施,并对下一阶段偿付能力监管工作和风险防控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当前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稳定。截至一季度末,纳入本次会议审议的173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8%,较上季末下降了3个百分点;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7%,较上季末下降了2.9个百分点。

  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64%、243%和309%。经审议,120家保险公司在风险综合评级中被评为A类公司、48家被评为B类公司、2家被评为C类公司、2家被评为D类公司。

  会议强调,尽管当前行业风险总体可控,但风险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银保监会将确保机构改革和监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对公司治理存在问题的公司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公司及时进行整改;对流动性风险较大的公司继续加强跟踪监测,督促公司切实抓好风险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