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半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稳步推进。截至6月底,全国已经有14个省(区、市)与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签署了委托投资合同,分别是北京、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广西、重庆、云南、西藏、陕西、甘肃。目前,合同的总金额是5850亿元,其中3716.5亿元资金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

  卢爱红称,从投资运营情况看,2017年投资收益率是5.23%,此外,上海还准备追加委托投资300亿元,四川准备委托投资1000亿元,正在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商洽签署投资合同。

  下一步,人社部准备做三方面的工作:一是会同财政部印发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的文件,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领域扩展,推动各地有序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二是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余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继续督促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委托投资工作。三是加强风险控制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带来的影响,督促管理机构稳慎投资,努力取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此外,卢爱红还介绍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工作进展。

  据了解,5月底,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从7月1日起建立实施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要求在不增加社会整体负担、不提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影响个人待遇的基础上,建立中央调剂基金,由各省份的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由中央统一调剂使用,按照人均定额拨付的方式全部拨付给各个省份,实现对地区间养老保险基金的适度调剂,合理均衡地区之间的基金负担,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整体抗风险能力。同时,现行中央财政补助政策和补助方式保持不变,并将继续加大财政补助力度。中央通过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和中央财政补助,支持各地区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卢爱红介绍,按照国务院专题部署的要求,目前,人社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将于近期出台实施,确保三季度启动资金缴拨工作。关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问题,人社部将按照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要求,结合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建立实施,研究提出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方案。在全面实现省级统筹、不断完善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基础上,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